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8日至7月25日,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奈曼旗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奈曼旗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调度整改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院党组成员根据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落实通辽市委第七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统筹兼顾,从严从实整改。坚持将整改工作纳入院党组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整改质量。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内容列入“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召开党组会研究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均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
二是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落实《西辽河保护跨区协作机制》,与开鲁县检察院联合开展西辽河段巡河工作,解决奈曼旗明仁苏木保安村河湖“四乱”问题。
三是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推进党的民族工作,到白音他拉苏木当海嘎查开展司法救助宣传与法律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深化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入心入脑。优化12309检察服务窗口,配备蒙汉双语接待人员,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各类主题教育。
制定《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工作机制》,重新确定为民办实事内容,大力推进检察为民工作。围绕民生实事具体要求,着力为包联乡镇改善人居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检察服务,党组成员到包联村实地了解农村用电困难问题。召开深入学习“浦江经验”培训会议,对“浦江经验”主要内容、精髓、要义等进行深入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此项工作。
3.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注重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件研讨等有效形式,着力提高证据审查、引导取证和庭审指控能力,举办刑事检察业务竞赛等活动,强化业务素能提升。加强与侦查机关之间的个案沟通和类案分析,健全案件质量通报机制,制定《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实施办法》,助推刑事案件提质增效。
二是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监督职责。创立法治教育“有来有往”模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运用学生身边案例以案释法。与校园安全存在隐患的个别学校签订检校联合协议,细化法治副校长职责清单,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等工作,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制定2024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计划及《关于进一步强化预防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工作计划》,部署开展涉未成年人性侵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减少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发生。
三是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合旗水务局、旗河长办开展巡河工作,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举行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守护公共利益。加大公益诉讼领域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案件占比,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更加均衡。
四是充分发挥案件评查作用。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制定《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办案期限预警提示规定》,避免案件超期办理;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在案管部门安排有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1人,专职从事案件评查工作,且按照评查“全覆盖要求”,制定2025年案件评查计划,持续动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五是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督促旗看守所严格落实通辽市公安局监所看护管理支队下发的《关于对看守未成年在押人员实行集中关押管理的通知》,根本解决混管混押问题。与旗司法局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召开联席会议,举办业务培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建章立制压实责任,提升监督质效。
六是严格规范检委会工作。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过滤办法》等上级文件的要求规范检委会工作,依法执行检委会工作流程
4.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重新修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24年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问题清单》等内容。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围绕重大敏感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和正面引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重新修订《奈曼旗人民检察院“三审三校”工作细则》,切实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维护信息安全。
二是消除档案管理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制度规范,于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应归档的各类会议记录进行归档,对于未及时归档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督促,消除档案管理风险隐患。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旗委政法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总结,主动履职并接受监督指导。重新细化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方案,详细制定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三清单”内容,组织检察人员学习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针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签订个人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台账,提高廉政风险意识。
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班子成员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层层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签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责任。
三是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召开党组会听取检务督察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制定《2024年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要点》,明确督察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强与案管部门的日常沟通协作,联合对2022年至2024年9月期间的检察技术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实现督察全覆盖。
2.主动担当尽责、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与相关单位制定《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共享移送实施方案》,建立救助案件信息共享移送机制,结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组织双语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宣传,主动发掘司法救助线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司法救助咨询台,主动告知来访群众司法救助制度。2024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将基层检察业务及重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强化议题审核,将基层检察业务及重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提升党组议事质量和效率。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决策程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每年年初在党组会议上通报财务预算及使用计划,完善、细化我院“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大额资金的标准和需集体讨论的具体事项等内容。
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涉及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在会前充分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按照参会党组成员过半数的意见作出决定,提高党组决策的严肃性,严格议事程序及纪律,切实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到位。
四是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民主生活会议谈心谈话、相互批评等环节,确保民主生活会质效。会前明确批评的具体要求和标准,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理论学习内容,提高思想认识,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引导班子成员针对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2.强化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
对个别环节(股级)干部岗位进行调整补充,经院党组会研究,已免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的第三检察部主任职务,并配齐院环节(股级)干部岗位。落实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岗位练兵、刑事检察大讲堂等活动,提升干警素质。
3.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重新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具体任务和措施,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努力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与公安局、包联村、包联社区联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宣传、党纪学习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带动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2024年度院机关党支部获全市坚强“堡垒”支部、全旗“先进基层党支部”等称号。
二是严肃组织生活。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主动参与,按要求开展评议。详细制定《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
三是严肃党支部换届选举。按照旗委组织部成立党支部工作要求,将原来的三个党支部合并成一个党支部,并更名为“中共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机关支部委员会”,2024年9月10日,召开党支部选举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补选等工作。
四是严格发展党员流程。机关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党务工作培训,对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及发展流程等内容上会研究,审核把关,有效保障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三、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自治区“五大任务”、“六个工程”与“六大行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民生关切,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依法办理涉民生案件,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聚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对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着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建立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建议。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检察履职本领。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通过党组学习、支部研讨、专题培训等形式学深悟透其中的内蒙古篇、政法篇、民族篇等文章。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定期研究部署,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检察人员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监督制约,整合派驻纪检组、检务督察等力量,定期开展覆盖案件办理、队伍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联合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围绕检察权运行各个环节,梳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通过定期开展廉政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案件流程监督,由案管部门牵头,从案件受理、办理到结案,实时跟踪各环节进展,对超期未结、程序违规等问题进行预警,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高效推进。
三是聚焦反馈问题,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注重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努力构建涵盖党组议事决策、党建工作、队伍管理、检察业务等各个方面的完整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用理论武装强化自身,不断加强学习,有针对性地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不偏航不松劲不动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4222000;邮政信箱:奈曼旗生态大街3188号;电子邮箱:nmtlbing@163.cm。也可以向旗纪委监委派驻奈曼旗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15540541522。
中共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