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更好履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9月2日,奈曼旗检察院与奈曼旗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奈曼旗政府副旗长、奈曼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欣欣,奈曼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粼参加会议。

会上,奈曼旗检察院和旗公安局通报了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就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高案件侦查工作质效、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工作、完善沟通协作机制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

一是提高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按照检察引导侦查要求,规范侦查取证行为,推进规范执法,确定“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案件信息共享范围,做到专业化监督制约、多元化协作配合、精准化信息共享,并以定期通报的形式,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和执法司法公信力。
二是按照两家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开展适时介入侦查活动指引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几类案件,严格依照规范程序提前介入,另对涉未成年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案件全部提前介入。
三是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建设,设置独立办公区,开发工作平台,规范形成工作日志及台账,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与案件侦办协作,达到上级院要求的运行标准,充分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沟通刑事政策理念、提高刑事诉讼质效、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
本次会议还对公安机关做好不立案释法说理工作、案件及时补证、立案后及时侦查移送起诉、充分落实相关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为进一步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统一执法理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