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要真正拿出检察担当,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借此鼓励、支持、引导企业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便于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这样才能真正的贴近社会、贴近企业家,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2月28日,奈曼旗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学习教育汇报会。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第一检察部 王学通 第一检察部 赵琳

第二检察部 邵文超 第二检察部 许国春

第三检察部 朱中伟 第三检察部杨娣
会上,奈曼旗检察院各支部共6位干警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工作要求,就如何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等作了交流发言。

奈曼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粼在点评时强调: 要提升办案质效。将依法打击犯罪与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统一起来,认真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羁押”的要求,做到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设身处地为涉案企业着想,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司法“温度”。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通过自身努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
三是要注重成果转化。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深悟透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活动取得成效的最终评判标准,把大讨论活动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