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欺凌,又称为校园霸凌,是一种带有攻击性的行为,这种攻击可能是身体的,也可能是心理的,会对其他人的身体、心理造成困扰。而性侵害就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朵兰”未检检察官乌兰通过以案释法、现场问答互动、情景模拟表演等方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全方位、多角度地为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及防范性侵害等问题,并教授学生们遇到校园欺凌及性侵犯后自救的措施和方法,强化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

法治课结束后,奈曼院“朵兰”未检检察官们还在该校设立了“朵兰”信箱,学生们可以通过该信箱与奈曼院“朵兰”未检检察官们进行沟通交流,并向检察官们反映与校园生活有关的情况,更好地帮助奈曼院延伸检察触角,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线索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