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首 页      |      检察要闻      |      本院动态      |      阳光检务      |      实务调研      |      案件聚焦      |      检察风采      |      检察文化      |      专题活动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工作报告 人员信息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财务信息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最高检:坚持“三个导向” 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葛晓燕在浙江、江苏调研时强调

坚持“三个导向” 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本报杭州4月12日电(记者卢志坚 范跃红 通讯员陈泉)4月9日至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一行到浙江、江苏专题调研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和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

调研组先后在浙江省检察院、诸暨市检察院、温州市检察院以及江苏省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浙江、江苏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枫桥经验陈列馆、中国(温州)数安港、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地调研。

葛晓燕指出,浙江、江苏检察机关紧扣中央部署,聚焦最高检重点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明显。

葛晓燕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服务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好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家、投资人提振信心、安心创业,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主动摸排线索,切实解决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把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实在在的检察办案和法律监督效果上。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真正地结合起来,常态化做好“检察护企”,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等陪同调研。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525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