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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为契机,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在参加“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极大提升了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确保制度落地落实。

记者了解到,早在民事检察起步之初,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就有了地方探索,主要是为了弥补“提请抗诉”这一监督方式的不足。2013年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对“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予以明确,同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确立“同级监督”原则。自此,民事检察监督履职,就有了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这两种“刚”“柔”并济的监督手段。

冯小光表示,以“补位”监督方式不足而“登场”的再审检察建议,尽管在前期释放了制度红利,但是随着检察实践的开展,较为原则的规定导致了再审检察建议过于“柔弱”,掣肘检察监督质效提升,亟需制度再次赋能。

在冯小光看来,做强新时代民事检察,实现“有效监督”,机制建设尤为重要,是民事检察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的制度保障。

在最高检党组的积极推动下,2023年年底,“两高”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检察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以及法院采纳、审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作出了详细的程序性规定,实现了人民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化”办理,极大地提升了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谈及下一步工作,冯小光表示,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工作,推动解决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实践中的问题,确保相关制度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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