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奈曼旗检察院被中共通辽市委宣传部、中共通辽市委统战部、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同时,通辽市(奈曼)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今年以来,奈曼旗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积极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在突出主线、丰富载体上下功夫,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奈曼旗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更好地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引导全旗干部群众和广大青少年树牢“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