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英原是一名纺织女工,调到检察院后开始自学法律,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出人生光彩。
二十七年如一日,她把青春都奉献在接待来访的控申窗口。在工作中,她讲究方式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 “请”字当头、“问”字优先、“审”字贵细、“答”字在理、“帮”字贴心的“五步接访工作法”。对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了件件有交代、案案有结果,案件完结、息诉率达100%。
在她的努力带动下,奈曼旗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06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先进集体。同时,她个人也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检察院诸多荣誉,2013年,她被评为自治区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和全区最美基层检察官;2014年,获评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被自治区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5年3月,荣膺第五届“感动内蒙古人物”,同年4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2016年3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人民满意检察官”,同年6月,又被评为全区“责任担当服务圆梦”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北疆最美女检察官”;2018年被评为通辽市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