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崔粼检察长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相关论述。邱彦军副检察长领学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王宪章、白冰两位同志围绕“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结合自身学习进行了专题研讨。
针对通辽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彦春同志和市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长邱红同志到我院调研时提出的对“三个规定”认识、学习、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王超副检察长领学了“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对“三个规定”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解读,对相关材料填报的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全院2020年上半年“三个规定”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强调:
执行“三个规定”是司法工作环境的“净化器”,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帮助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自治区院、市院关于“三个规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加大学习力度。以各支部为单位,再次认真学习“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具体内容,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派驻院纪检组、政治部和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使认真学习“三个规定”,自觉落实“三个规定”成为常态化。